2010-05-18
发信人: KKR (Kohlberg Kravis & Roberts), 信区: Career_Investment
标 题: Re: 身处实业,关于PE的一些感想
发信站: 水木社区 (Tue May 18 10:12:56 2010), 站内
最主要的还是发掘公司上市的可行性、通过法律和财务的手段规避投资风险、打通各种社会关系(客户、供应商、地方政府、部门主管单位、证监会、银行等等)方面。
这也是PE里边多数业务方面的专业合伙人都是保荐人、律师、会计师的原因;当然,前政府官员合伙人也比较多(这个是中国商业模式主要由社会关系 决定所致)。即使在美国、欧洲,也是ibanker、律师或者政府官员及500强前CEO做PE合伙人的比例最高;本质上,全世界的PE对GP来说,都是 将自己的社会资源货币化的一个方式而已,中国的社会资源主要来自于权力,所以这也是国内PE大多数都是腐败的一个温床的原因(《新世纪》语)
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
<< Home